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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公安工作的计划、办法和规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搞好桂平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推进桂平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市公安工作做出决策。
(三)掌握信息、调查、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决策。
(四)掌握影响全市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负责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
(五)负责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侦查、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侦查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六)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定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
(七)负责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行政处罚。
(八)管理非军事系统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九)负责管理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场所和旅馆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秩序,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处国人在桂平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对上级党政主要领导人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所的设施。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维护全市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公安通讯、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对人犯的逮捕、拘留、预审工作和看守管教工作。
(十六)对桂平市武警、消防部队实行双重领导,指导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及消防监督工作;指导桂平市武警消防部队建设。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政治理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和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及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纪案件。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3个职能机构,它们是:1、办公室;2、政工科;3、监察审计科;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6、治安警察大队;7、刑事侦查大队;8、毒品犯罪侦查大队;9、户政管理科;10、法制科;11、信息机要通讯科;12、出入境管理科;13、预审科;14、宣传科;15、后勤财务科;16、治安拘留所;17、看守所;18、强制戒毒所;19、警务督察大队;20、巡警大队;21、110指挥中心;22、交通警察大队;23、消防大队。
桂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机构的设置
1、城北派出所 19、麻垌派出所
2、城南派出所 20、木根派出所
3、新城派出所 21、罗播派出所
4、水上派出所 22、罗秀派出所
5、桥南派出所 23、中和派出所
6、西山风景区派出所 24、中沙派出所
7、机场派出所 25、大洋派出所
8、西山派出所 26、大湾派出所
9、木圭派出所 27、白沙派出所
10、木乐派出所 28、厚禄派出所
11、马皮派出所 29、石龙派出所
12、石咀派出所 30、蒙圩派出所
13、寻旺派出所 31、南木派出所
14、社坡派出所 32、思宜派出所
15、理端派出所 33、金田派出所
16、油麻派出所 34、江口派出所
17、社步派出所 35、垌心派出所
18、下湾派出所 36、紫荆派出所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桂平市公安局系统编制按上级现时核定为行政编制409名, 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9名。(不含交通警察大队编制。消防大队属武警现役编制)职工:29人。
(二)领导职数
1、局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委1名、副政委1名。
局长:庞伟雄
办公室电话:33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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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8-2-9 3:07:46 游览人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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