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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局 |
一、桂平市国土资源局职能设置及简介
桂平市国地资源局是由原土地局、矿产局于2002年2月合并组成,内设九个职能股(室),是主管我市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法人代表:李世辉,电话:(0775)3322110,地址:位于桂平城区贵港路船厂路口。
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土地、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与之配套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执行国家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我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市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三)负责国土、矿产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探矿权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和我市的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增加;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和我市的土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测绘、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我市的测绘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我市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地土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七)主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备案;承办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管理;按规定征收和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申请的初审;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洞穴钟乳石,下同);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工作;监测、监督、保护地质环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组织开展地土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地产公司、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简介
1、桂平市地产公司成立于1992年4月,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机构,实行企业管理。其法人代表:李世辉,电话:(0775)3322110,地址:桂平市城区贵港路市国土资源局大院内。该公司主要职责是:为探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补充国土资源局行政行为的不足,具体是:①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区、地、市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办理征地手续和拆迁安置等工作。②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造田造地、复垦、保护以及出让、转让、划拨等工作;企业的经营范围:地产房产开发、土地出让、房屋出租、货物运输、土石工程、技术咨询、勘测评估、规划设计、水暖器材、建材、装修材料的批发零售、打字复印。
2、桂平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直属于桂平市国土资源局,其中心负责人:侯昭军,电话:(0775)3330177,地址:位于桂平城区贵桂路市国土资源局内。本中心现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采矿、选砂等专业技术人员10人,技术力量雄厚,四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确性为小型及小型以上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资格单位。为桂平市辖区矿山企业提供各项优质服务,使矿山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桂平矿业及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本中心热诚欢迎各矿山企业前来联系,洽谈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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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08-2-9 3:08:39 游览人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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